(名称)
第一条:本会的名称为日本山西同乡会,英文名称为“Shanxi Association in Japan”(SAJ)。
(构成)
第二条:本会由旅居日本的出生于山西省的人士、华侨(含华裔)及其家属,以及对山西省感兴趣的个人和相关团体组成。
(宗旨)
第三条:本会继承以诚信忠勇而闻名天下的关羽(公)为象征的山西传统,作为日本与山西省以及海外各山西同乡会之间的交流窗口,致力于促进各领域的交流,并通过举办各种社交活动等为会员提供服务。
(会址)
第四条:本会的会址设在东京。
(会员)
第五条:本会的会员由个人会员和赞助会员组成。
(1) 个人会员是指以个人名义加入的会员。
(2) 赞助会员是指以法人或团体名义加入的会员。
(会员的权利与义务)
第六条:会员享有以下权利:
(1) 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及表决权
(2) 参加本会主办的活动
(3) 优先享受本会提供的服务和信息
(4) 自由入会和退会
- 会员承担以下义务:
(1) 遵守本会的章程
(2) 维护本会的利益
(3) 配合本会主办的活动
(4) 缴纳会费
(会员大会、理事会及理事会成员)
第七条:会员大会是本会的最高决策机构。
- 会员大会每两年举行一次。休会期间,理事会履行本会的会务活动。
- 理事会由理事和监事组成,每年召开数次会议。理事会须要有过半数理事的出席而生效,决议须要有出席理事会过半数理事的赞成而通过。本会的日常事务沟通将通过微信和Zoom进行。
- 新任理事由两名理事推荐选举产生,理事的任期为两年。但可连任。
- 会长由出席理事会过半数理事的赞成选举产生。
- 监事、副会长、事务局长、副事务局长及各地区分会长由会长从理事中推荐,并经理事会批准产生。
(组织)
第八条:除事务局外,本会将根据需要设立部和地区分会。
(活动)
第九条:为实现本会的宗旨,本会将开展以下活动:
(1)举办新年联欢会、赏樱会、夏日联欢会、忘年会等社交活动。
(2)在日本开展山西省的宣传推广活动。
(3)配合在日本举办“中国节”等活动。
(4)与其他友好团体开展交流合作。
(5)经理事会批准的其他活动。
(会费)
第十条:个人会员免除会费。
- 赞助会员可自愿缴纳赞助费。
- 理事会成员在任期内每年需缴纳3000日元会费,赞助费可自愿缴纳。
(财务)
第十一条:本会财政年度为每年四月至次年三月。
- 本会制定有财务管理规章制度,并编制有财会资料。
- 财会工作由事务局的理事兼任。
- 财务状况应于每年财政年度末向理事会报告一次。
(监事)
第十二条:本会聘任一名或数名监事。
- 监事负责监督理事会的工作。
(事务局、部及地区分会的职责)
第十三条:事务局履行以下职责并向理事会报告。
(1) 汇总开展活动并执行年度计划
(2) 本会的运营管理工作
(3) 本会的财会工作
(4) 协调各部及地区分会的工作
- 各部在其管辖范围内开展工作,并向理事会报告。
- 各地区分会在其管辖范围内开展工作,并向理事会报告。
(本会章程的修订)
第十四条:本会章程的修订由理事会决议通过。
(附则)
第十五条:本章程的解释权归理事会所有。
于1995年秋吉日制定
于2000年秋吉日第一次修订
于2003年秋吉日第二次修订
于2011年12月吉日第三次修订
于2017年7月吉日第四次修订
于2025年9月吉日第五次修订
